举办茂名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省文化厅《关于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文物〔2007〕230号)和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的要求,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全市文物普查工作,2009年2月19日至20日,我市在高州市举办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人员有市普查办全体同志、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局分管文物普查工作的副局长、普查队长,市直、各县(市、区)文物普查队员共60人。
培训班邀请了省文物局陈静科长,省普查办专家组副组长、省文博学会会长邓炳权,省普查办工作组组长、省考古所副所长邱立城等专家授课。培训人员学习了文物普查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调查登录对象的文物性质、历史价值等普查知识,掌握了文物的判断辨别以及普查数据的填写录入办法。此外,培训班还安排学员到高州冼太庙和宝光塔等文物保护单位在专家们的指导下实地学习实践了普查办法。通过培训,全市普查人员基本上学会了文物普查方法和具体要求,为我市全面铺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文物博物科 黄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