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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纪委、市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文广新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切实做到开门评议、广纳民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全系统的行风建设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上新台阶,为茂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请张永祥等12名同志为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员,聘期为两年(即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止)。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员名单
2、监督员的权利和职责
3、监督制度
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1
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张永祥
市人大常委、选任工委主任
张正芳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陈文汉
市纪委监察综合纠风室主任、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黄家进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庆群
市妇联副主席
莫熙辉
市政协常委、高级经济师
陈
铸
市环保局工程师、民盟市委委员
关北淦
市人大常委、市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莫薇花
茂名日报社政文部主任
文阳红
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何亚柱
市东方世纪酒店总经理
李
甘
市星空网盟经理
附件:2
监督员的权利和职责
1、收集有关信息,向我局反映情况,并对本系统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作风建设、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2、持监督员证现场监督,发现我市文广新系统工作人员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时有权制止。
3、有权向我局真实反映有关人员的作风、纪律、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并要求作出答复和保密。
4、保障监督员的权责。不允许对监督员有任何打击报复行为;若发现本系统人员对监督员有打击报复等非法行为,要从严查处,追究责任。
5、积极提出本系统综合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方面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协助本系统教育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等制度措施,树立文广新系统新形象。
附件:3
监 督 制 度
1、持证监督制度。经本局研究同意聘请的监督员,发给“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风建设监督员”证,建立监督员登记卡,同时记录监督员监督情况。
2、例会制度。我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监督员会议,通报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等情况,以及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听取监督员对本系统监督的意见和建议,将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3、座谈会制度。根据阶段性或特殊性的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监督员座谈会,研究解决一些阶段性或特殊性问题。
4、来信来访制度。监督员根据自己了解掌握的情况或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随时向我局来信来访或电话举报投诉,我局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按规定严肃处理。
5、参加有关活动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监督员参加有关重要活动,如专项整治,“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活动,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